本報訊近日,山東省農信聯社淄博辦事處制定實施了新的《貸款定價管理辦法》和管理系統,由此,淄博市各農信聯社在全省率先實現了貸款定價由“模糊”向“數字化”的轉變。據悉,此《辦法》和系統將在全省范圍內推廣實施。
《辦法》規定,貸款定價管理體系由縣聯社理事會、貸審委、信用社貸審組、信貸員四級組成。縣聯社理事會為貸款定價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審批由貸審委制定的貸款定價管理辦法轉授權方案和利率執行水平等。縣聯社貸審委負責制定及修改貸款定價管理辦法、轉授方案、審議超信用社授權貸款定價、組織執行貸款定價管理辦法,根據當地經濟發展、貸款需求、同業競爭和自身經營情況等綜合確定企業貸款和自然人貸款最低、最高浮動幅度。信用社貸審組、信貸員負責貫徹執行定價管理政策,在權限范圍內合理確定和執行貸款利率。定價流程實行“分級授權、逐級審批”,信用社(公司業務部)信貸員根據借款人狀況,按照本辦法確定的利率計算方法,計算擬執行貸款利率。信用社貸審組審查貸款利率,報信用社主任審批。信用社主任對貸款利率進行調整、審批,超過授權的報聯社審批。
《辦法》明確,貸款利率在最低利率和最高利率的區間內浮動,最高上浮幅度為100%,最低浮動幅度在法定貸款利率基礎上考慮各項成本、最低風險程度和基本目標利潤率通過計算確定,體現了“成本加成模式”的原則。
同時,《辦法》科學合理地設定了風險浮動系數。浮動系數的設計體現了采集方便、直觀實用的特點,拋棄了不易把握、并可能產生道德風險的主觀指標。在企事業單位貸款定價中確定了信用等級、擔保方式、客戶種類、企業規模、賬戶形式、入股比例、中間業務七項參考指標,在自然人貸款中確定了信用等級、擔保方式、存貸比例、入股比例四項參考指標;同時,充分考慮了市場競爭的原則,對黃金客戶貸款利率實行少上浮或不上浮。(溫躍)